|
记者在我市繁华地段某大型商场一楼看到,在有不少标明“打折”字样的柜台前,顾客络绎不绝,记者走到一男装柜台前询问为什么打折.售货员说:“这些货码子不齐了,只有中码、大码、加大码。”“那出现如果衣服有质量问题的话找谁呢?”记者又问。“售后啊,你可以拿过来啊”。当记者问到,“可以拿过来”是否指可以退货或换货时,售货员却表示,他们卖了这么多衣服,他们只是和别人说清楚问题,就没人再找麻烦。 说了这么多,让人是一头雾水,到底这衣服是不是有售后保障啊,这售货员不肯说。 为此,记者找到了市消费者委员会,希望他们能够给一个明确的说法。在消委会,投诉科的刘海铭科长明确告诉记者,消费者购买的处理品,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注明了不“三包”,消费者又认可了,双方达成一致,就不“三包”, 如果处理品没有标明的情况下,消费者购买了,还是应该“三包”。第二,打折商品只是商家的一种促销手段,并不能说商品的质量打折,所以,一定是要实行“三包”的,要保证它的质量。所有的商品要根据《产品质量法》要保证人身,身体的健康和安全,无论是处理品还是打折品,都应该保证,如果违反这一条,是不能销售的,消费者也是可以维权的。(邓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