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关于频道 | DJ面对面 | 在线直播 | 行风热线 | 新闻耳朵
欢乐活动秀 | 吃遍株洲 | 大人唱的歌 | 新闻团队 | 营销团队| 繁體中文

     

      您现在的位置: 好听1012 >> 新闻耳朵 >> 新闻耳朵 >> 新闻正文
 
全托幼儿“保教费”不得超过600元
作者:晓布    新闻来源:株洲新闻频道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31             【字体:
        幼儿园的家长朋友留意了,我省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近日出台了,将于2007年春季开园起正式执行。
        相关收费标准 根据 省示范园、市示范园、标准园 划分为3个档次,其中,省示范园 全托的保育教育费 收费标准 为每生每月最多600元。 从2007年开始,我省幼儿园收费项目实行全省统一。幼儿园可以按照规 向幼儿家长 收取保育教育费,为幼儿提供食宿的,可以收取食宿费。除此之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增收其他任何费用。保育教育费、食宿费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收费。
        由于中途转园或因病等原因退园,家长要求退费的,按月收费的幼儿园,可按在园天数计算退费;按学期收费的幼儿园,可按在园月数计算退费;但幼儿入园时间超过3个月的,可不退 保育教育费,但食宿费仍应按月计算退还给家长。(编辑:郭建兵)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新闻:
  • 下一篇新闻:
  •  

     
        好听1012热点
        好听1012推荐
        网友对〖 全托幼儿“保教费”不得超过600元 〗的相关评论
     

    把好听FM1012设为首页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建设中路曹塘坝巷 | 新闻热线:(0733)8236047 8226527 | 传真电话:(0733)8222101
    © 2008 好听FM1012  - 株洲新闻频道   www.FM1012.net
    湘ICP备06004670号 好听1012 由 木杉机构(MSCP)™ 提供全套技术支持
    本网站所有信息(包括视频、音频、图片等内容)未经株洲新闻频道许可一律不得转载或出版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