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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方昧着良心不付工资,近日,40名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讨回了血汗钱。  2005年12月,来自宁乡县的40名农民工,来到由工业设备安装公司承包、其下属一分公司负责施工的“太子奶公司”室外管网工程项目做工。2006年11月15日,工业设备安装公司经与40名农民工结算,共应支付劳务报酬72万元。而该公司只支付了36.8万元,其余款项安装公司一直以太子奶公司未付款为由拖欠不付。时值年关,为了早日能拿到工资回家过个好年,40名农民工推选了两名诉讼代表来到石峰区法院,起诉安装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要求两被告立即支付所欠工资款35万余元。 石峰区人民法院采取快审快立的方式,于第二天便正式立案。根据原告方的财产保全申请,法院依法冻结了被告安装公司的银行存款37万余元,以切实保障结案后,该笔工资款能及时、足额地发放到农民工手中。近日,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原告方与两被告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两被告承诺在2月13日之前,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四十名原告劳务报酬35万余元。(吴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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