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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马先生的妻子在宾之榔这家单位做事,单位要扣一个月的工资,他想咨询这是否合理? 录音《单位克扣员工工资做押金》 调查记者首先联系了这位137****1482在槟之榔做事的当事人,可打过多次电话后,她都支支唔唔表示自己在上班、在加班,说话不方便。所以究竟他所提到的“扣一个月工资”是用来做押金还是另有其用?我们不得而知。但目前我们也听说过有些用人单位,特别是小型加工店等私营单位仍存在收或扣押金现象,遇上这种情况,劳动者该如何维权呢?调查记者咨询了株洲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一位姓邓的副队长。他表示:这种做法不合理,湖南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理明确讲了,不能以任何方式收取钱或物,在签定合同时或者在使用时,都不能够收取押金。收了押金就要无条件退给员工。现在很多用人单位都未给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如果不写进合同里面,合同本身就有缺陷。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他自己首先没有履行合同。那什么样的合同算无效合同呢?邓队长表示,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有个劳动争议仲裁科,他们确定后方能表示这个合同是否有效。可有的求职者心切,为了能马上找到工作,他们往往忍气吞声先交押金,可一旦发现待遇或劳动环境自己不满意时,用人单位又以各种理由克扣押金或工资,遇到这样的情况,劳动者应该如何维权呢?邓队长说,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争议仲裁科投诉。调查记者也提醒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一是签定一份规范的,有效的合同可以省去很多麻烦,对双方都有保障。同时劳动者遇上麻烦,一定要保留好工作时的相关证件和合同,以便维权留做证物。(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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