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经营户没有接到通知的情况下,就开始收取物业管理费,遭到拒绝后,物业公司又开始拉闸,对经营户的停水和停电。在河西开服装店的张女士反映,株洲宏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服务不到位。来听记者郭建兵的报道: 出录音:《宏达物业服务不到位》  张女士说,去年9月,她在河西天坪东路租用了170号门面,开了一家服装店。当时房东和她书面约定,租金不包括物业管理费。张女士说,因为当时没有物业管理公司,所以,她也就一直没有交过物业管理费。前不久,株洲宏达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突然向她收取今年第2季度的物业管理费,她才知道,对方已经接手她们这个片区的物业管理。而这时候,按照对方每平米1.98元的物业收费标准计算,她应该缴纳160多元给株洲宏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张女士觉得不合理 “我觉得没理由啊!你们(物业公司)事先没有通知我,我怎么知道你们是什么时候开始(对我的店子进行物业管理)服务的。”此外,张女士认为宏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服务也不到位。张女士服装店的旁边有个烟酒店,不久前被人家抢走了一瓶酒,物业公司保安就在旁边,可是没有制止。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张女士才没有交纳物业管理费。然而,麻烦马上就来了。张女士说,因为自己一直没有缴纳物业管理费,株洲宏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一个月前,停了她服装店的用水,最近又停了她服装店的用电。为此,在张女士的陪同下,记者来到了株洲宏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方一位姓朱的主管告诉记者,张女士不缴纳物业管理费是没有道理的,因为他们物业公司开始对这个片区进行物业管理的时候,已经通知了所有业主,包括张女士的房东。同时,这位姓朱的主管也不承认是他们停了张女士服装店的水和电。那么,张女士服装店用水和用电的问题该如何解决呢?株洲宏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这位姓朱的主管表示,如果张女士不缴纳物业管理费,他们就不会管。看来,这个问题还得双方协调解决,一方面,物业公司的服务要需要做细,做到位。同时,既然当初房屋租赁合同上明确:租金不包括物业管理费,所以到头来,物业管理费用还是得由张女士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