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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6号上午,市第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在市政府礼堂举行了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和市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乐永明主持。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姜玉泉在报告中首先回顾了过去5年的工作,他说,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5年,是我市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显著成就的5年,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推进的5年,市人大常委会紧扣第一要务,决定重大事项有了新进步,坚持将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决定权行使的全过程,着眼于可持续发展,作出了《关于加强湘江流域株洲段水环境保护的决定》,督促政府加大湘江和清水塘工业污染的综合整治力度,促进环境保护和循环经济发展,着眼于规范土地资源的综合利用,作出了《关于加强中环大道沿线规划用地控制的决定》,依法规范中环大道沿线的开发建设,保证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着眼于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作出了《关于加大投融资力度,加快城市建设的决议》等,同时,还针对财政决算、预算变更、法制宣传、劳动模范、荣誉市民和市花市树等事项,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决定,促进了经济与社会全面、协调、快速发展。以维护法律权威为重点,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坚持少而精、求实效的原则,每年选择事关全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突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较大规模的综合执法检查。对省“八件实事”和“十件实事”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听取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优秀旅游城市等工作情况汇报,围绕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听取和审议了清水塘工业区污染治理,城乡建设、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社区建设等工作情况汇报,围绕改善民生民利、促进社会和谐,听取和审议了就业与再就业、社会保障、残疾人就业、农民工职业病防治等工作情况汇报,针对相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发出审议意见书12份,提出建议和意见300多条,连续开展“环保世纪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农民健康行”等活动。姜玉泉在报告中还提到,今后5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全面实施《监督法》,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坚持法律至上、发展为先、民生为重,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关系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重大问题上,放在党委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围绕推进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突出“环境建设年”主题,积极开展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的综合执法检查,促进我市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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