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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荷塘区文化路某服装加工厂打工的刘先生反映:,每天要从上午10点一直干到晚上12点,才可以休息。这合理吗?刘先生提出了质疑。 “我在文化路一家服装加工厂打工,从上午10点一直干到晚上12点,中途不能休息。”每天干活14个小时,中途还不能休息,刘先生说,这样长时间的连续做工,他实在是受不了。服装加工厂这样安排工作时间合理吗?遇到这种情况员工应该怎么办呢?刘先生委托记者帮忙咨询一下。为此,记者随后联系了法律界人士,天龙律师事物所一位姓陈的律师认为,刘先生反映的上述情况,已经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如果刘先生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找政府有关部门求助。 “这种情况已经超出了国家规定的用工时间,国家规定每周劳动时间不超过40小时。像这种情况,他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老板支付延长了工作时间的工资。”(郭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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