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园居委会荣华区:小区市场卫生差 小区的巷子成了马路市场,卖菜的摊点散发出难闻的臭气。家住天元区泰园居委会的许先生反映,泰园居委会荣华区就有这样的马路市场,卫生状况差。 记者郭建兵调查:接到许先生的反映,记者立即来到了泰园居委会荣华区。在泰山学校右侧不远处的一个不到200米长的小巷里,记者看到,这个所谓的“农贸市场”,其实是一个马路市场,一些卖菜和卖肉禽的摊点随意地摆放在路边。记者留意到,在这个巷子的最里端,有一个卖鸡的摊位,血迹斑斑,地上还有一堆鸡毛;旁边还有一个卖鱼的摊位,弄得地上湿漉漉的,一股腥臭味扑鼻而来。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泰园居委会一位姓王的综治专干。他告诉记者,他们安排了人员打扫荣华区马路市场的卫生。但是,居民因为用水困难的问题没有解决,后来索性连每户每月5元的卫生费也不肯缴了,所以,卫生保洁工作就无法正常开展。另外,他还告诉记者,社区居民用水困难是水管老化等原因引起的,他们泰园居委会曾经动员社区居民缴纳有关改造费用,但是,遭到了居民的拒绝。 那么,这些社区居民为什么不肯缴纳水管改造费呢?居民明确表示,他们大多数居民家庭都是以前的征地拆迁户,生活困难,这笔水管改造费不该由他们出。 普通货车运载危险品 车主受罚真不怨 只知道运载的是化工原料,不知道是危险货品。车子刚刚拉货出门,就被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查扣,还被罚款3000元。牌号为湘BB1712的车主陈司机说,自己真的是有点冤。到底怎么回事呢? 记者郭建兵调查:陈司机告诉记者,他驾驶的是一辆牌号为湘BB1712的轻型普通货车,6月20号上午,有一位姓罗的货主请他去智成化工厂附近拖货,送到清水化工厂去,因为他以前给这位姓罗的货主拖过一次货,所以这次装货的时候,他并没有多问,只知道是2吨化工原料。装货出来还只走5、6米远,连货带车就被株洲交通运输管理处直属一所的执法人员给扣下了。让陈司机奇怪的是,执法人员在没有查看货物的情况下,就知道他的车子里装的是易燃易爆的危险货品。陈司机还说,同样让他不明白的是,随后,他被株洲交通运输管理处直属一所罚款3000元,而那位姓罗的货主却什么事都没有,“姓罗的货主后来又叫了别的车子将硫磺运走了,当时只罚我的款,货主一走了之,什么事都没有。”所以,陈司机怀疑,姓罗的货主是不是和有关执法人员演双簧,带他的“笼子”! 为此,记者走访了株洲交通运输管理处直属一所。该所所长倪建军告诉记者,陈司机反映的情况,并不涉及演双簧,带笼子,因为他们事先已经接到有关举报。随后,倪建军还向记者出示了有陈司机当时签名的交通行政执法勘验笔录,笔录中,陈司机承认自己事先知道车子里装的是易燃易爆的危险货品硫磺。另外,倪建军还告诉记者,陈司机的车子是普通货车,而根据交通运输部门有关规定,只有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车辆才可以运送危险货品,普通货车是不能运载易燃易爆的危险货品的。如果发现违规现象,在进行处罚的时候,也只处罚车主。 前进社区里夜宵摊噪音、垃圾、油烟扰民 居民意见大 到底谁来管? 荷塘区茨菇塘街道办事处前进社区14栋的杨大爷反映,他们楼下最近摆了个夜宵摊,带来的噪音、垃圾、油烟让人受不了。 记者孙娟调查:据杨大爷反映,他们家楼下的那个夜宵摊上个月初才搞的,也没有正规的店面,就是推个车,搭了个大遮阳伞,从下午5点起,一直吵吵嚷嚷到第二天凌晨5点才收工,吵得居民整夜睡不了觉。 记者把问题反映给了荷塘区城管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区城管队只负责城市主次干道和大街小巷的环境卫生,至于小区里的问题,由街道办事处的城管办具体负责。于是记者又与茨菇塘街道办事处主管城管的副主任刘光荣取得了联系。他仔细询问了夜宵摊点的地点后表示,会到现场去了解处理。 但是,就在前两天,杨大爷再次给《101投诉台》打来电话反馈,说他们楼下的那个夜宵摊,不但没有被取缔,而且生意还越做越大了,原来只摆了三、四张桌子,现在摆了8张桌子了,而且还是通宵营业! 记者随后再次与茨菇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刘光荣取得了联系。刘副主任说,接到我们的反映后,他马上派人过去查看了,但是他们社区的城管人员没有执法权,只能进行协调和劝说,夜宵摊主不听,他们也没有办法,又不能采取强制措施,他们也无能为力,只有请区里的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帮忙,由他们进行执法。 于是,记者又将情况再次反映给了荷塘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一位姓黄的教导员答应:会尽快与刘副主任联系,联合进行处理。事情的最终进展,《101投诉台》将继续关注。 企业退休职工询问:为什么享受不到基本工资5%的计生政策补贴? 省安装公司的退休职工彭女士反映:今年退休的,原来计生部门有政策,响应计生政策的,退休时可以享受基本工资5%的补贴。但是2003年以后退休的却没有这5%的补贴,是不是计生部门的政策有变动? 市计生委法规科罗科长答复:计生部门政策没有变化,之所以造成企业单位退休职工享受不到基本工资5%的计生补贴,是因为2003年劳动部门工资改革以后,有关部门没有衔接好,造成这方面的工作脱节,这在全国都是带有普遍性的一个历史遗留问题。不只是株洲一家,也不只是彭女士一个人的问题,目前省市有关部门正在想办法解决。 “英卓外语培训学校”:校长开溜 老师喊冤 陈老师反映,2005年她曾在位于石峰区先锋路的“英卓外语培训学校”签了一年合同,周末在学校任兼职教师,每节课40元。可到了2006年暑假,学校居然不复存在,并且还拖欠员工工资,老师的押金也未能退还。 记者邓佳调查:记者与石峰区教育局基教股取得联系,一位姓刘的负责人表示,学校当初办学时确实是通过他们区教育局审批的,按照规定,民办学校和机构每年10月份必须到区教育局年审,没想到2006年6月份学校法人就一声不响地溜之大吉,因为没有一个教职员工到区教育局来投诉,所以教育局也是在2006年10月年审时才知晓这件事情。而法人的手机已停用,无法联系上。 他表示,创办民办学校或者机构,其实门槛是非常低的。只要师资力量达到要求,而且有办学场地就可以。教育部门没有有效举措约束他们。民办学校的老师不归教育局管理,出了这样的事情,教育局无义务负责,也没办法解决。他建议陈老师可以到石峰区教育局调到该校负责人的身份证,去公安局报案,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