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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你•你问律师答
作者:晓布    新闻来源:株洲新闻频道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6               【字体:

播出日期:2007年12月4日  星期二  上午10:00-11:00

主持人:李佳

嘉宾:株洲市司法局副局长   刘文清

株洲市司法局宣传科科长  李旺辉

株洲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殷俊

组稿人:舜舜

  

刘文清局长解答听众咨询

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殷俊(左)市司法局宣传科科长李旺辉

 

株洲市司法局宣传科科长李旺辉

 

大家好,我是李佳。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2001年12月4日,第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天是12月4日,我国第七个法制宣传日。今天的节目中,我们请来了株洲市司法局副局长刘文清和株洲市司法局宣传科科长李旺辉、株洲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殷俊,坐客直播室解答听众有关法律方面的疑问,欢迎三位!

访谈题纲:

一、刘局长,您是个老政法了,请您谈谈我市经过二十余年普法教育,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从1986年至2005年,全国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规划,现在已经是第五个五年普法的第二年了。多年来,我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三五”、“四五”普法我市连续获得全国先进,这在全省是独一无二的。我市的五五普法规划明确提出继续争创全国普法先进城市,实现“三连冠”的工作目标。经过21年的普法教育,宪法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了广泛的普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普遍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提高;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从三五普法末期开始,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通过地方、行业、基层三大依法治理活动的全面展开,为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请您谈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由来好吗?

答:2001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批转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在这个规划上明确规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到今年已是第7个法制宣传日了,这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形象,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都具有重要意义。

三、请您谈谈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活动主题?

答: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我省提出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和“传播法律知识,关注民权民生,共建和谐社会”,前一句话是全国统一的,后一段是我省的特色。我们知道,党的十七大把“民生”提上了重要位置,体察民情、关注民生,在全党已经形成共识。法制是民生的重要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只有学法懂法,才能合理合法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那么和谐社会的要求,头两句就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而民主法制又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前提条件,可见要建设和谐株洲,首先要建设一个法治的株洲,普法工作是建设和谐株洲最基础性的工作之一。

四、刚才您谈到法治株洲,具体有什么设想吗?

答:我市“五五”普治规划明确提出了建设法治株洲的目标,在全省来说我市率先提出这一构想,受到了省依法治省办的高度重视,省里准备近期来株洲调研,在株洲进行试点。我们的初步设想是,要在2015年前,建成具有株洲特色的地方法治模式,基本实现株洲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法治化。建设法治株洲也是一个全社会参与的系统工程,要完善领导责任机制、要建立目标体系和评估体系,要创新建设运作模式。市依法治市办已经草拟了一个法治株洲的建设规划,准备挂在株洲法治网上,供全市人民讨论。当然,这个规划还很不完善,我们还要做大量的调研论证工作。

五、您认为这次法制宣传日活动哪些是宣传重点?

答:这是宣传活动的重点,1、是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精神。学习宣传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人民民主制度,促进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学习宣传发展基层民主的法律制度,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和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2、是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大力宣传宪法,大力宣传规范经济社会发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解决民生问题,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3、是学习宣传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大力宣传我国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成果,宣传我国的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监督,宣传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4、是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加强对国家意识的宣传,培养公民对国家制度的认知,提高公民对国家制度的认知,提高公民对宪法和法律的认同;加强守法意识的宣传,引导公民明辨是非、崇礼守法,使法律内化为公民的基本行为准则;增强权利义务意识,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实现权利义务相一致。
  5、是学习宣传今年出台的物权法、劳动合同法、促进就业法、新修订的律师法等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

六、刘局长,我们知道,我们国家实行全民普法教育制度,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和单位都有普法的义务,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是普法对象,这是一个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要做好这一工作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那么怎样才能使普法宣传日活动落到实处,确保实效呢?

答:要确保这次宣传活动的实效,我想要做到如下几点:

1、是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中央和省里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精心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第五届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作为法制宣传工作的一个重要载体,使其成为在广大公民中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效手段。
    2、是要以人为本,服务社会。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群众的需要出发,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注重实际效果,不搞形式主义。要真正深入基层,深入社区,把法治精神、法律知识送入千家万户。要把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在服务中教育群众。
    3、是要创新形式,丰富载体。要在总结历年活动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开拓创新,突破传统方式,积极探索新途径、新载体,使宣传活动内容越来越丰富,形式越来越多样。如互联网、数字多媒体、普法名信片、手机短信平台都是有效可行的新载体。
   4、是要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要发挥好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特别是法制宣传业务部门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加强联络协调。民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开展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确保社区法制宣传日和“法律进社区”活动能落实到位。

七、热线电话8236047和8226527已经接进来了,我们接通听众的电话,看看他们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接听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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