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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劳动法》
作者:晓布    新闻来源:株洲新闻频道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10               【字体:

播出日期:2007年12月6日  星期四  下午5:00-5:30

主持人:李佳

嘉宾:株洲市劳动局法规科  科长  刘滇

本期话题:解读2008年1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组稿人:舜舜

市劳动局法规科科长  刘滇

节目直播中

 

大家好,我是李佳。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最近我们也接到不少听众的电话咨询有关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员工有哪些好处。那么劳动合同法将对用工单位有哪些约束?劳动者又将享受哪些权利,尽哪些责任?今天的节目中,我们就请来了株洲市劳动局法规科科长刘滇,欢迎你,刘科长!

 

访谈题纲:

1、  刘科长,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和现在的劳动法,哪些方面进行了完善?

2、  劳动合同法适用哪些范围(哪些单位,我们注意到,新法的适用范围也扩大到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3、  据我们了解,这部法律与企业和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很密切,从整个条例的制定来看,劳动合同法侧重保护劳动者的利益,这是否意味着,新法规的出台,将给职工带来最直接的实惠?

4、  劳动合同法实施,在哪些方面更保护了员工的权利?

5、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对企业购买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进行了强制吗?

6、  员工应该注意些什么?

7、  劳动合同法将对用工单位有哪些约束?

8、  随着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日的临近,抽象的劳资关系忽然变成了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近来,有关新法最热门的话题要从华为、沃尔玛到奥林巴斯的传闻或异动,企业集中反映最强烈的是《劳动合同法》的第十四条,即:劳动者在符合“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条件后,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我们想知道究竟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9、  做为劳动部门将如何更大力度的监管用工单位执行落实劳动合同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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